今天是:

学生工作

学科竞赛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科竞赛 >> 正文

关于评选宁波工程学院2017年度青年志愿者工作各类先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评选宁波工程学院2017年度青年志愿者工作各类先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根据上级团委的要求和我校团委工作安排,2017年我校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卓有成效的志愿者活动,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学校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在全校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营造更为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校团委决定开展2017年度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校十佳青年志愿者、校优秀青年志愿者和校优秀志愿者服务项目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宁波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宁波工程学院“十佳青年志愿者”、宁波工程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宁波工程学院“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二、评选条件

宁波工程学院“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成立时间超过两年,有固定的队伍,固定的基地,开展活动时间在120小时以上,且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显著,有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推荐单位不受限制。

宁波工程学院“十佳青年志愿者”:积极主动地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参加活动时间在200小时以上,对我校志愿服务活动有带头作用,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以学校利益为重,认真负责,表现优异。

宁波工程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遵守校纪校规,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参加活动时间在120小时以上,在志愿活动期间认真负责,表现突出。

宁波工程学院“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活动意义深远,有实践性,项目突出。

三、评选要求

1.参评先进集体需上交推荐登记表,并根据评选条件附2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一份,活动照片5张。

2.参评先进个人需上交推荐登记表,并根据评选条件附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一份和2017年度大致的志愿活动及对应志愿时间清单一份(可直接上交志愿者证代替,若无志愿者证则清单所列相关志愿活动需对应招募单位进行盖章或签字),以上材料作辅助说明。

3.参评优秀项目需上交推荐登记表,并根据评选条件附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一份。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在认真总结本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基础上,向党总支做好情况汇报。并引导更多的团员青年以先进为榜样、积极投入志愿者服务事业,在服务学校、服务社会的实践中加强自身素质建设,为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积极的贡献。

2.评选工作规范性要求高、工作量大,要求各学院团委加强领导、严格把关、精心筛选,认真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实事求是、择优选取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并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为推动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持久健康发展打好基础。

3.各学院团委要认真做好总评比工作,并于201831220:30前将推荐表的纸质稿交至新活动中心A幢106校团委值班室并将电子稿××学院2017年度志愿者工作各类先进汇总”命名统一至邮箱:115208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