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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学生德育考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5-06-02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德育放在首位,实现学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综合素质考评内容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定为依据,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学业状态和奖惩情况为主要内容,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
第三条  综合素质考评采取基本分与记实(评议)加减分的办法。基本分为75分,100分封顶。
第四条  综合素质考评分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等,其中专业考评排名前20%为优,专业考评排名20%-50%或考评75分以上为良,考评60-75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其它情况者为中等;大学期间有两个学期综合素质考评不及格大学总评定为不及格。
第五条学院成立由分管领导和学工办成员等组成的德育测评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德育考评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
2、组织部署本学院德育考评工作;
3、每月定期通报学院德育考评情况;
4、对各班级德育测评考核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
5、裁决班级德育测评纠纷,做好德育测评过程中的思想教育工作;
6、审定上报测评结果和评优材料。

第六条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团支书、班长以及寝室长组成综合素质考评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布置安排本班的综合素质考评工作,与平行班统一操作方法,做好综合素质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2、审核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各项加分、减分;交叉检查、评定、公示和上报测评结果;
3、班级德育分制度的加减分不得与学院德育分相关项目重叠和冲突。
第七条  测评项目主要由以下内容构成,并结合附件表格。
1、本学年(期)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先进集体的,班长、团支书加全分,其他班委减半加分再加0.5分,普通同学减半加分,暑期实践先进集体主要策划人加全分,队员相应减半加分(见表1)。同类称号重复获奖者,按最高级别加分;
2、课题、文学作品、宣传报道文章加分办法(见表1),在校级报刊、广播等发表新闻、文章的,根据数量、质量酌情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课题、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级别加分。多人合作的项目,按分工适当分配分数;
3、参加文体活动(如运动会、各种文艺汇演等)、学科竞赛等加分(见表2、3)。获奖或受表彰,团体项目获奖者减半加分,参加院队、校队集训者,校队加2分,院队加1分;参与院级以上比赛首轮入围但最终没有获奖者,院级加0.5,校级加1分;同类称号重复获奖者,按最高级别加分。参加表演,每学期最多加3分;
4、班级活动可申报为学院优秀团日活动,每班参加的同学加0.5分,参加的名单一周内报分团委组织部审核方为有效,若班级活动和志愿者活动重叠,则不得累计加分;
5、  担任党、团、学、社、班等职务加分(见表4)。学生党支部委员参照学院部长级执行,学院社团总负责人参照学院部长级执行,下属分社负责人参照学院副部长级执行。除班内职务外担任两个职务及以上者,按最高分值加分。学生干部工作不合格或不负责任者,一律不予加分;
6、被评为文明寝室、星级寝室(含新生军训优胜寝室)的寝室长加全分,成员相应减半加分(见表5);
7、担任助教(党代表)一学年加1分,考核不合格不加分;评上优秀助教再加1分,相关资料由相关部门公布为准。
8、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加分:持相应的证明,根据不同情节加分(见表6)
9、学习能力方面,①英语加分:大一通过英语四级加2分,通过六级加4分;其他在校期间通过六级加3分。②学业加分:一学期个人学分积除以本年级同专业最高学分积再乘以25,以此加分。③技能证书加分:参加职业资格技能证书考试(含计算机)凡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者,依据认定机构得分:国家级加4分,省级加2分,市级1分。以上加分均计入当学期综合素质分。
10、学生违规违纪,则扣减德育分(见表7)。
1)、旷课缺勤等违纪违规行为准则的现象一律根据学校及学院相关制度给予处分;
2)、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或隐瞒情况的班级负责人,将根据德育考评制度的规定扣德育分2分;
3)、寝室晚归、未归,寝室卫生由宿管中心上报批评等情况,将对其酌情扣分;
11、关于学院预警制度
学院建立学生友好警示制,由此建立了以下三种警示:
第一:累计旷课6 学时,给予黄色警示。
第二:累计旷课8学时,给予橙色警示。
第三:累计旷课10 学时,给予红色警示,并告之班主任,通知家长,上报学校给予处分。
黄橙二种警示制度不是学院给予的处分制度,而是学院给予人文关怀,接近纪律处分时,给予提醒。
第八条:综合素质考评每学期一次,在次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对前学期开展测评,测评程序如下。
1、个人总结。每位学生必须按照本办法内容,在德育考评册上认真填写学期总结,罗列加分事项,并向班级综合素质考评小组提供加分的原始依据。
2、班级审议和评分。班级综合素质考评小组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审议个人总结,根据学院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计算出综合素质考评加减分,汇总得出该生学期综合素质分。
3、公示与复议。班级综合素质考评小组将测评结果向班级全体同学公示并代表班级与平行班交叉检查。学生自公示之日起三日以内,如对测评结果有疑问,可以向本班综合素质考评小组提出,由测评小组进行复查,并在三日之内作出答复。经过复查,确有错漏者,予以更正。之后向全院学生公示一周。
4、评优评奖。班级综合素质考评结果经学院综合素质考评小组审核以后,排出专业名次,结合智育成绩情况,根据有关规定评出各类等级、奖项,报学院分管领导审定。该综合素质考评结果将作为入党、推优、评奖、选拔和其他考察的重要依据。
5、审批与存档。综合素质考评结果由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学校审批,结果存入学生档案。



附件:

表1  各类优秀、先进受表彰

项目 全国
优秀共产党员 6 5 3.5 2 1
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 5 4 3 1.5 1
优秀团员、青年志愿者 5 4 2.5 1.5 1
好人好事受表彰 5 4 2 1.5 1
先进班级、团支部 5 4 2 1.5 1
暑期实践先进集体 5 4 3 1.5 1
暑期实践先进个人 5 4 3 1.5 1
军训等专项先进个人 1 1
学术论文、文学作品 5 4 3.5 2 1
完成课题(学生申请、承担的) 5 4 3.5 1.5 1
宣传报道 4 3 2 1 0.5



表2  参加体育类竞赛
 

破纪录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次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国际级 6 5.5 5 4.5 4 3.5 3
省级 5.5 5 4.5 4 3.5 3 2.5
市级 5 4.5 4 3.5 3 2.5 2
校级 4.5 4 3.5 3 2.5 2 1.5
院级 2 1.5 1


表3 参加学科、技能及文艺类竞赛、表演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优秀)奖 表演
国家级 6 5 4 2 5
省级 5 4 3 1.5 3
市级 4 3 2.5 1 1.5
校级 2.5 2 1.5 0.5 1
院级 1.5 1 0.5 0.5


表4  社会工作能力
 

校级 主席团成员 部长 副部长、助理 干事
院级 主席团成员 部长 副部长、助理 干事
班级 班长、团支书 各班委 课代表
加分 4 3 2 1 0.5


表5  寝室评比
 

文明寝室 一星级 二星级 三星级
寝室长 3 1 1.5 2.5
成员 1.5 0.5 1 1.5


表6  参加社会公益
 

捐款捐物 每次加0.5 每次每学期2分封顶
(需要有关证明)
义务献血 每次加1.5分
志愿者活动 每次加0.5分
其他的好人好事 每次加0.5分


表7  遵守大学生日常行为准则
 

内容 加(减)分 备注
晚自修旷课 每节-2 上课、早自修、晚自修迟到、早退扣0.5
日常旷课 每节-2
早锻炼、早自修未到 每次-2
留校察看 -30 定性为不及格,仍计算分数
记过处分 -20 排除在评优评奖之外;
因旷课累计受到处分的,
可复加扣分
严重警告 -15
警告 -10
通报批评 校级-6(院级-4)
受党纪和团纪处分 同上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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